• 2007-08-30

    关于熟人强奸的思考 -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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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熟人强奸的思考

     七业仅

    强奸可以分为陌生强奸和熟人强奸。对于陌生强奸,由于被强奸者与强奸者事先并不相识,对被强奸者来说强奸者除了实施强奸外,跟自己并无其他任何关系。反过来说,对于强奸者,被强奸者也同样仅仅具有被其强奸这一个属性,在被列入强奸计划之前和被实施强奸之后都与其他女性并无本质差别。

    这样一来,除掉个人喜好的影响外,不同的陌生强奸事件对强奸者的心理影响应具有同质性,同样对被强奸者的心理影响也应具有同质性。我们假设一个强奸者实施过多次不同的强奸,那这多次强奸的要面对的问题并没有本质区别;又假设——当然只是假设——一个被强奸者遭到过多次不同的强奸,那么关于这多次强奸的回忆并没有本质区别。对强奸者来说,他所要做的就是确定一个强奸对象,接着实施强奸,然后避免被捕,并不用考虑其他问题。而对被强奸者来说,她的记忆就是在某天突然遭到了陌生人的袭击,并被暴力逼迫着进行了一次性行为,而后陌生人离去,并没有其他记忆。

    另外,陌生强奸中,强奸者和被强奸者的目的很单纯,能对对方采取的措施也有限。被强奸者只是强奸者为了实施强奸的目的而寻找到的一个猎物,强奸的手段都以伤害身体的暴力为基础,比如暴力袭击、暴力威胁、暴力惩罚等等;而强奸者对被强奸者来说也只是一个毫无征兆闯入的一个施暴者,被强奸者无法在被强奸前后对其施加任何影响,她的目标仅限于减少或避免强奸给她带来的伤害,所能采取的措施也只有暴力反抗、威胁告发、高声呼救等等。

    但是,熟人强奸则完全不同。差别在于,两人具有犯罪者和受害者之外的其他关系,比如同学、同事、朋友、上下属、甚至是恋人或者前任夫妻,相比犯罪者-受害者关系来说,这些都是更自然的关系,以下简称自然关系。这一差别使得熟人强奸与陌生强奸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这些自然关系会使得双方在接触过程中本来就具有某种目的,这些目的可能会导致强奸,可能会被带入强奸过程中,也可能会影响强奸的具体实施。举个例子来说,作为恋人的双方,两人的目的可能是一个是结婚一个是分手:男方想结婚,女方想分手。男方求婚不成,为了结婚的目的而实施强奸,意图生米煮成熟饭。可以设想存在这种情况,即女方答应与他结婚,但要求到新婚夜再同房(当然,这可能只是摆脱强奸的策略),于是男方放弃了强奸。这种情况在陌生强奸中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陌生强奸中强奸本身就是目的;而熟人强奸则可能因为造成强奸者实施强奸的目的已经达到而终止强奸,因为促使强奸实施的目的并不一定是强奸本身。

    与目的的多样性相对应的是双方可采取措施的多样性。首先前面说过目的已经改变,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强奸本身不再成为唯一的选择,比如上述一对恋人中的男方完全可以不选择强奸来实现结婚的目的。其次就算局限于以强奸为目的,强奸者可采用的手段也更加多种多样,比如说老板利用工作上的加薪利诱和降职威胁女下属接受强奸。相应的被强奸者也可以利用更多的手段来阻止强奸的实施,比如说那位女下属就可以威胁要告发老板,而这在陌生强奸中由于不知道对方身份等信息,是做不到的。

    这两种多样性的来源都是双方的自然关系(举的两个例子已经说明了这点)。我想在这个基础上来进一步分析一下熟人强奸。

    熟人强奸也是强奸,既然强奸行为得以发生,根据刑法对强奸的定义——“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可以认为双方已经无法达成妥协一致,因而各自追求的目标和利益诉求有差异,并且这差异使得双方无法牺牲自我利益去成全对方。那么,可以在“目的-手段”的利己基础上分析熟人强奸,而不采用“爱”“感情”这种利他的分析视角。

    可以把两人的自然关系看成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提供了一套手段,这些手段可以用来帮助双方实现各自的目的。举例来说,恋人关系这个平台提供了打情骂俏、撒娇、买礼物、甜言蜜语、写情书、写绝交信、见对方父母、让对方见自己父母、身体接触、不理对方等多种手段。男方可以用买礼物、甜言蜜语、见对方父母等多种手段去实现结婚的目的,女方也可以用写绝交信、让对方见自己父母、不理对方等多种手段来实现分手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事只有恋人才能做,或者只有在双方是恋人关系时做才能产生相应效果;这说明这些手段全都是由两人的恋人关系这个平台衍生出来的,如果平台消失,则这些手段也失效。

    有平台衍生的手段,自然就有平台之外的手段。比如男方想要和女方结婚,还可以绑架女方父母,威胁说如果不结婚就杀掉他们;也可以借给女方家庭高利贷,等还不起时提出结婚可减免债务的条件。即使双方不是恋人,没有恋人这个平台,这些手段照样管用,因而是平台外手段。平台外手段其实也属于新的平台,比如绑架属于暴力平台,高利贷属于经济平台;当然,作为本文主要讨论对象的强奸这种手段,自然属于暴力平台。

    在实际生活中可以观察到这样一个现象:率先采用平台外手段的往往是平台内劣势的一方。比如两个人吵架,这语言本来是一个平台,谩骂、侮辱、讽刺等都属于这个平台的衍生手段;可是一方说不过,越说越气,便动手打起来了。再比如国际政治外交本是一个平台,外交搞不定的一方往往采用平台外手段——军事进攻;而军事斗争又是一个平台,军事打不过的一方往往又采取这个平台的平台外手段——恐怖袭击。原因很好理解:限制在这个平台内的较量既然吃亏,那就抛弃这个平台,换用一个我更占便宜的平台,使用效力更高的平台外手段;如果对方继续坚持用平台衍生手段的话,由于效力不足,必然吃亏,这就逼得对方抛弃原平台,从而丧失原平台带给他的优势。

    从这个角度分析,强奸被选作男人追求其目的的手段就比较好解释了。首先,如前所说,强奸立足于暴力平台,其效力一般要大于同事恋人等平台衍生手段;其次,当女人同样进入暴力平台时,男人往往占优势。

    由此可以得出,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熟人强奸有充分理由发生:
    1.双方追求的目的不同,并且无法妥协
    2.在双方自然关系所构成的平台上,同样限制双方只能使用平台衍生手段来达到各自目的的前提下,男方处于劣势
    3.这些平台衍生手段的效力无法与暴力抗衡
    4.男方在暴力平台对女方有优势
    5.女方难以找到这样一个平台:这个平台的衍生手段比暴力更具有效力,而且在这个平台上她占据对男方的优势

    还是举男女双方分别追求结婚和分手的例子来说明这5条:
    1.如果双方都想结婚或者都想分手,或者虽然目的不同但能达成协议,男方自然不会选择强奸来达到目的。
    2.男方买礼物,女方不要;女方父母对男方不满意;男方的甜言蜜语不起作用;女方躲着男方就是不见……都是男方在恋人关系这个平台上处于劣势的表现。
    3.举个能抗衡的反例,男方要强奸时女方威胁说要告诉男方父母,而男方非常孝顺,不想让父母知道,这时“见对方父母”的效力就大于女方暴力反抗强奸了。如果暴力这个手段比不过原平台的衍生手段,那男方采用暴力也没用。
    4.如果女方练过跆拳道或者擒拿术,料想男方该重新考虑了。
    5.如果女方是男方的上司,而解雇男方又会对他造成比打他一顿更大的伤害;那么上下属平台就提供了比暴力更具效力的方式,并且女方在这个平台上占据对男方的优势。所以多见男老板强奸女员工,却少见男员工强奸女老板的。

    这些分析是针对以强奸为手段去实现其他目的这种情况的,焦点集中在“采用强奸这个手段是否能达到目的”和“是否有更好的手段来取代强奸”。下面对以强奸作为目的本身的熟人强奸进行分析。

    前面已经说过,双方的自然关系使得“就算局限于以强奸为目的,强奸者可采用的手段也更加多种多样”,“相应的被强奸者也可以利用更多的手段来阻止强奸的实施”。在限定目的为强奸的前提下,自然关系的平台衍生的种种手段能帮组男方实现强奸这个目的,也相应地能帮助女方实现阻止强奸实施这个目的。这与陌生强奸中双方都只能通过暴力来达到各自目的有着明显差别。

    如果研究一下这种差别,会发现这种差别实际是对女方有利的。简单的说,一是双方的自然关系提供了暴力平台之外的另一个平台,二是在暴力平台内女性跟男性相比一般处于劣势。增加一个平台,就增加了一份在某个平台占据优势的可能性。关于这种有利性,可以沿用前面的例子,比如恋人关系中的告诉男方父母以及上下属关系中的解雇男方,都属于女方在自然关系平台中占据优势,并且该种优势大于男方在暴力方面对女方优势的情况。至少存在一种有利性:他们互相认识,而陌生强奸中被强奸者得不到多少关于强奸者的信息。因此熟人强奸中女方报案后男方被抓获的可能性比在陌生强奸中更大。

    如果男方认识到了这种对女方的有利性,从而知难而退,那这种有利性实际上避免了部分熟人强奸的发生。

    当然,自然关系平台也可能起到负面作用,使得在熟人强奸中女方反而处于更不利的位置。具体地说,就是女方本来暴力打得过,或者可以因为认识男方而方便去报案,但是双方的自然关系却大大有利于男方:比如男方是女方上司,那女方反而有可能因为害怕被解雇而不暴力反抗、不去报案了。

    还可以把“以强奸为目的”进一步区分一下。一般地说,当男方觉得他就是想“强奸”女方时,多半指的是想和女方发生性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不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就能和女方上床,那他求之不得。但是,也有即使不采用强迫手段也能发生性关系但是非要选择强奸这种方式的,这种情况下,男方的目的往往在于暴力胁迫本身,具有SM性质。

    对于后一种,既然目的在于暴力和胁迫,除非女方自愿(也就是有M倾向),否则强奸将无可避免地成立。这一点双方在事前就共同知道。

    而前一种则不同,我们可以把这种情况下男方的目的重定义为“与女方发生性行为”。这样强奸又从目的回到了手段的地位。可以套用前面的讨论结果——比如五条充分条件——来分析何种情况下这种熟人强奸会发生。这里不再赘述。

    200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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